最隱蔽的傷,往往沒有瘀青
那一拳之前,他已經看了很多年——目睹家暴的孩子,後來去了哪裡?
重點提示
台灣目睹家暴的通報人數,六年之間從 2.6 萬人成長到 7.8 萬人。這些孩子沒有被打,身上沒有傷,長期被認為「還小、不懂事、不會記得」。但婦援會二十三年的服務經驗指出,他們成年後有超過八成陷入憤怒與沮喪,77.4% 曾經想過結束自己。而在他們長大的路上,還有另一組數字正在快速攀升。當傷害沒有留下痕跡,社會要怎麼看見?陪伴又能做到什麼程度?[1]
那天晚上,大心已經躺下了。媽媽走進房間把他叫醒,說要給他看小時候的照片。
他說他很累。媽媽沒有聽見,繼續推他。
然後大心出手了。
一拳,打在媽媽身上。媽媽愣住,說要告訴爸爸;大心怕爸爸,立刻道歉。事情就這樣過去了——沒有人受重傷,沒有通報,沒有人知道。
隔天他跟書屋的老師說,他知道那樣不對。他說最近很容易這樣,一個念頭還沒轉完,手就已經先動了。
他說這些話的時候語氣很平,像在講一件跟自己無關的事。
而在那一拳之前,大心已經在一個爸爸情緒難以預測的家裡,生活了很多年。
六年三倍:目睹家暴不是「在旁邊看」,而是一種直接的傷害
大心不是特例。
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,台灣目睹家暴的通報人數,從 2019 年的 2.6 萬人,增加到 2025 年的 7.8 萬人——六年之間成長三倍[1]。
這個數字的意義,不只在規模,而在於它長期不被當成一回事。
在多數人的理解裡,家暴的被害人是那個挨打的人。孩子只是在旁邊,沒有受傷,沒有瘀青,事情過了就過了。大人常說:他還小,不懂事,長大就忘了。
但婦女救援基金會投入目睹家暴兒少服務二十三年後提出的調查,說的是另一件事:童年目睹家暴者成年之後,超過八成容易陷入憤怒與沮喪等負面情緒,77.4% 曾經有過自殺念頭[1]。
婦援會的另一份調查還發現,在有童年目睹家暴經驗的填答者中,將近七成同時也曾經直接受暴;而第一次目睹暴力的時間,有八成落在十二歲以前[2]。
換句話說,這些孩子不是「看著別人的事」。他們是在自己還沒有能力理解、更沒有能力離開的年紀,被放進一個長期不安全的環境裡,然後被期待自己長好。
不是不想控制,是那條神經路徑發育得比別人辛苦
要理解大心那一拳,得先理解一件事:長期處在暴力環境中的孩子,大腦是在「隨時準備應戰」的狀態下發育的。
腦神經科學與創傷研究已反覆指出,童年的負面經驗——包括肢體暴力、言語暴力,以及目睹暴力——會讓孩子持續停留在「戰或逃」(fight-or-flight)的模式裡。這種長期警戒會實際影響杏仁核與前額葉皮質的發展,而這兩個區域,正好負責情緒反應與衝動控制[3]。
哈佛醫學院精神科教授 Martin Teicher 的研究,比較了 51 名受虐兒童與 97 名一般兒童的大腦,發現受虐兒連結左右腦的胼胝體明顯較小,這會影響左右腦的整合,使孩子的情緒容易突然改變[4]。
史丹佛大學兒童心理學家 Hilit Kletter 則指出一個第一線工作者都很熟悉的現象:有創傷經驗的孩子,行為表現常被誤判為注意力缺失或過動症[3]。因為看起來很像——坐不住、衝動、注意力短——但底層機制完全不同。
換句話說
當壓力來的時候,這些孩子的大腦跳過了「思考」那一段,直接進入行動。不是他們不願意想,是從念頭到行為之間、本來應該存在的那一秒鐘緩衝,在他們身上發育得比別人辛苦。而那一秒鐘,正好是所有大人在說「你要先冷靜下來」時,預設孩子已經擁有的東西。
五年成長八成:當這些孩子長大一點,憤怒會流向誰
這個問題的答案,是台灣近年攀升最快、卻最少被談論的一種家暴類型。
《報導者》2025 年 10 月刊出的深度調查指出:青少年對父母施暴(Adolescent-to-Parent Violence,簡稱 APV)的通報案件,近五年從每年 2,358 件攀升到 4,253 件,成長幅度高達八成,是所有家暴類型中增加最快的一種[5]。
主持衛福部 2024 年 APV 服務模式研究計畫的,是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退休教授劉淑瓊。她的團隊分析全台 194 個實際提供服務的 APV 案件,將暴力分為四種類型:情感型、情境型、攻擊型、防衛型[5]。
其中「情感型」就佔了一半——來自青少年難以自控的強烈情緒失調,部分案例與童年創傷及身心議題直接相關。
而「防衛型」的描述,幾乎就是大心這類孩子的長期預後:童年受虐的孩子,長大後在被激怒時的自衛回擊。劉淑瓊用一句台語俗諺形容這種循環:「你會老,我會大。」[5]
研究同時勾稽了行為人的病史,發現七成合併有 ADHD、情緒與行為障礙、亞斯伯格症等診斷[5]。這些疾病本身不等同暴力傾向,但當一個孩子在人際互動上本來就吃力,情緒又無處宣洩,衝突就容易在家裡擦槍走火。
報導中,彰化基督教兒童醫院兒童心智科主任陳力源提到一個案例:一名國中生因為深夜要求阿嬤買平板未果,用磚塊砸傷了阿嬤的頭。醫療團隊外展入家後才發現,這個少年從小目睹並承受父親的酗酒與家暴,出現選擇性緘默、拒學與網路沉迷;情緒一來,他就用父親教會他的那個方法解決[5]。
經過醫療、教育、社政多方合作,這個孩子最終轉介中介教育,學會了其他應對方式,情緒穩定下來,也順利減藥。
這個案例值得注意的地方在於:介入是有效的。只是它需要的時間、資源與跨系統協作,遠遠超過任何單一單位能負擔的程度。
一個被忽略的提問:為什麼受暴的大多是媽媽?
劉淑瓊團隊的研究還發現一件事:APV 的受暴家長中,女性佔 76.8%,單親母親佔 31.4%。除了防衛型之外,其餘類型都以兒子對母親施暴為大宗[5]。
這不是台灣獨有的現象。西班牙、英國、美國、澳洲的研究都顯示,APV 行為人絕大多數是兒子,暴力指向母親或祖母[5]。
現代婦女基金會家暴防治組督導黃琮雯的解釋很直接:孩子可能打不贏父親,而母親通常是依附關係更緊密、也更容易被宣洩情緒的對象。更關鍵的是,母親無論多害怕、被傷得多深,大多還是願意跟孩子修復關係——孩子知道自己不會被拋棄[5]。
孩子打的,是那個他確定不會離開他的人。
這句話很殘忍,但它同時說明了另一件事:那個孩子還沒有放棄這段關係。他只是不知道,除了這種方式,還可以怎麼表達。而這正是所有陪伴工作的立足點。
制度規定三個月內提出計畫,孩子面對的是接下來每一個晚上
在制度面,台灣的規範其實已經存在。
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第 64 條明定,目睹家庭暴力的兒少若被列為保護個案,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提出家庭處遇計畫,內容包含身心評估、心理輔導與親職教育。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38 條也規定,法院可命加害人完成處遇計畫[6]。
專業的目睹兒少輔導社工,也會固定進入校園與孩子個別會談。
但制度存在,不代表孩子每一天的生活就被接住了。
法律規範的是三個月內要提出計畫;孩子面對的,是接下來的每一個晚上。
《報導者》的調查也點出同樣的結構性缺口:台灣的家暴處遇以成人親密關係暴力為設計主軸,將施暴與受暴方分開服務,缺乏為 APV 量身打造的模式與家庭支持資源。案件進來之後,家長由成人保護組服務,對父母動手的孩子則多被轉介到諮商、醫療等非強制性資源——而這些資源,孩子隨時可以拒絕[5]。
台北地院主任調查保護官王以凡也指出,各縣市的處遇量能差距很大。資源充足的地區能及早介入,資源不足的地區,案件往往大量湧入法院,屆時情況已經相當棘手[5]。
這就是社區型陪伴據點存在的位置:不是取代醫療、司法或家庭,而是在那些沒有任何系統會出現的時間裡,成為一個穩定的、可預期的、不會忽然消失的存在。
國際實證怎麼說:持續出現,本身就是一種處遇
這件事聽起來很像溫情訴求,但它其實有實證基礎。
劉淑瓊在研究中特別介紹了 NVR 方案(Non-Violent Resistance,非暴力抵抗),這是國際上被視為回應 APV 挑戰的關鍵處遇方案之一。其中的原則包括[5]:
- 抓大放小:把重點放在孩子問題最大的行為上,而不是每件小事都糾正。
- 降低緊張感:協助大人應對被脅迫的感覺,避免因為害怕衝突而討好孩子。
- 提高存在感:即使被拒絕,大人仍要主動、持續地對孩子表達關心。
- 不鼓勵獎懲:對於不願被控制的孩子,獎勵發揮不了作用,懲罰只會帶來更多暴力。
- 厚植支持網絡:鼓勵其他成人在事件之後與孩子聊聊——不是為了責難,而是表達關切。
第三點,就是社區陪伴據點每天在做的事。
即使孩子今天沒來、即使他上週說了難聽的話、即使他看起來一點都不在乎——那扇門還是開著,那個大人還是記得他。
這不是感性的堅持,是被驗證過的方法。
那麼,各自可以做什麼?
孩子可以練習的:辨識自己的「關鍵字」——那些一出現就會讓情緒失控的情境或句子。劉淑瓊建議孩子擬定自己的「安全計畫」:當察覺情緒要爆炸時,主動喊暫停,說「我需要冷靜一下」,先離開現場,等安頓好了再回來談[5]。
家長可以嘗試的:試著尋找孩子憤怒的根源,用「我訊息」溝通——描述事實、說出感受、提出希望,對事不對人。劉淑瓊也提醒,不要以暴制暴,不要以為青春期過了就會好,而放任、縱容、害怕衝突、父母管教不同調,都可能在無意中強化暴力[5]。她還說了一句給家長的話:這不是你的錯[5]。
身邊的大人可以做的:不追問、不用異樣眼光看待、讓孩子知道「就算你不說,我也還在」。如果能做得更多,可以協助他建立具體的求助管道——讓「萬一」從一個模糊的恐懼,變成一個他知道可以打給誰的清楚步驟。
專業工作者需要調整的:劉淑瓊強調,APV 不能用單純的加害/被害二分法來理解,因為父母或孩子都可能同時是脆弱、挫敗、憤怒的一方,而親子關係無法用「結束」作結——他們得在同一個屋簷下,重新建立尊重與健康的互動[5]。
改寫的不是一個孩子,是一整條循環
書屋的老師沒有跟大心說「你不可以打媽媽」。
她說的是:「你有發現自己有怒氣,這件事很重要。但不能傷到別人,也不能傷到自己。」
差別在哪裡?
前者是禁止,後者是承接。禁止解決不了神經系統的問題——一個孩子如果知道怎麼控制,他早就控制了。真正需要被建立的,是那個他從來沒有機會發育完全的中間地帶:從情緒升起,到行為發生,中間可以塞進去的東西。
說出來,是一種。走開,是一種。找一個信任的大人談,是一種。
任何一個能讓那一秒鐘變成兩秒鐘的方法,都是。
高師大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所長刑志彬在談 APV 時就指出,這類孩子的核心問題多半在情緒管理,而學校真正能著力的地方,是培養孩子的情緒覺察與調控能力[5]。
覺察,是第一步。
大心說「我知道那樣不對」的時候,那句話本身,就是覺察正在發生的證據。
小結
看著暴力長大的孩子,有些人會成為那八成的憤怒與沮喪,成為 77.4% 裡曾經想過結束自己的那一群,成為下一筆 APV 通報案件。
但也有些人,在某個時間點,遇到了一個不急著糾正他、而是先問他發生什麼事的大人,然後在那個大人旁邊,慢慢長出了那一秒鐘。
那一秒鐘不會出現在任何評量表上,但它會決定,這個孩子二十年後,會不會變成下一組數字。
(本文中「大心」為化名,人物與家庭情節均經去識別化與綜合改寫處理,不對應任何特定真實個案,僅保留其處境的本質。)
FAQ|關於目睹家暴兒少,你可能想知道的 6 件事
孩子只是「看到」,又沒有被打,真的會有影響嗎?
會,而且影響深遠。婦援會的調查顯示,童年目睹家暴者成年後,超過八成容易陷入憤怒與沮喪等負面情緒,77.4% 曾有過自殺念頭[1]。腦神經科學研究也指出,長期處在暴力環境會影響杏仁核與前額葉皮質的發展,直接影響孩子的情緒控制與衝動調節能力[3]。「沒有瘀青」不等於「沒有受傷」。
為什麼有些孩子看起來很衝動、坐不住,卻不是過動症?
史丹佛大學兒童心理學家 Hilit Kletter 指出,有創傷經驗的孩子,行為表現常被誤判為注意力缺失或過動症[3]。兩者外顯很像,但底層機制不同:一個是注意力調節的問題,另一個是長期警戒下的生存反應。誤判會導致處遇方向完全走偏。
什麼是 APV?跟目睹家暴有什麼關係?
APV 是「青少年對父母施暴」(Adolescent-to-Parent Violence)。台灣近五年通報從 2,358 件攀升至 4,253 件,成長八成,是攀升最快的家暴類型[5]。它與目睹家暴的關聯在於「暴力代間傳遞」——從小目睹或承受暴力的孩子,長大有了力氣之後,可能複製他唯一學過的那套應對方式。
為什麼受暴的大多是媽媽?
劉淑瓊團隊研究發現,APV 受暴家長中女性佔 76.8%,單親母親佔 31.4%,且這是跨國一致的現象[5]。現代婦女基金會督導黃琮雯指出,除了體型因素,母親通常是依附關係更緊密、也更願意修復關係的一方——孩子知道自己不會被拋棄,所以把情緒宣洩在她身上[5]。
制度上不是已經有規定了嗎?為什麼還需要民間陪伴?
《兒少權法》第 64 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提出家庭處遇計畫[6],制度確實存在。但制度處理的是「計畫」與「案件」,孩子面對的是每一個具體的晚上。《報導者》的調查也指出,台灣的家暴處遇以成人親密關係暴力為主軸設計,缺乏為 APV 量身打造的模式與家庭支持資源[5]。社區型陪伴據點補的,正是這段制度與日常之間的空隙。
一般人可以怎麼幫忙?
國際實證方案 NVR 的原則之一是「提高存在感」——即使被拒絕,仍要主動、持續地對孩子表達關心[5]。這意味著最有用的支持往往不是給建議,而是給穩定:不追問、不用異樣眼光看待、讓孩子知道「就算你不說,我也還在」。對一個從小活在不確定裡的孩子而言,一個不會忽然消失的大人,比任何同情都珍貴。
參考資料
- 婦女救援基金會(引衛生福利部統計)。〈目睹家暴通報6年暴增3倍!婦援會籲關注兒少隱性暴力與數位威脅〉。自由時報,2026年5月。news.ltn.com.tw
- 婦女救援基金會。〈我們發現兒童及少年目睹家暴創傷和影響〉。twrf.org.tw
- 蔡毅樺。〈當孩子心理療癒守門員——目睹暴力兒少個案專業輔導知能〉。(內含 Stanford University 兒童心理學家 Hilit Kletter 之研究觀點)
- Teicher, M. H., et al. 哈佛醫學院受虐兒童大腦結構研究。轉引自信誼基金會〈拋開語言暴力,孩子聰明情緒穩〉。parents.hsin-yi.org.tw
- 曹馥年。〈我的孩子打我──為何兒少會成為家暴行為人,每年逾4千件通報?〉。報導者,2025年10月13日。(內含衛生福利部保護司2024年委託劉淑瓊研究團隊「建構未成年相對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服務模式計畫」之調查結果)twreporter.org
- 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第64條第1項;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38條第2項。
